吳子嘉輸了!罵名嘴「雜碎」遭提告求償 一審判賠2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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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與在名嘴王尚智官司不斷,民國113年吳罵王「雜碎」、「混蛋」、「臭豎仔」等語,王提告求償100萬元,台北地方法院判吳應賠償20萬元,可上訴。
吳子嘉在「董事長開講」節目,多次辱罵王尚智「雜碎」、「臭豎仔」、「下流胚」、「拍馬屁」等語,王提起民事訴訟後,台北地院認為,吳子嘉的言論足以使王感到難堪、屈辱,也讓大眾對王產生負面評價,即使雙方仍有官司,但無論如何都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,而非在節目中使用不當言語攻擊王,淪為私人恩怨的恣意謾罵,無益於公共事務討論。
北院審酌吳子嘉為評論新聞時事的媒體工作者,應受到大眾檢視,王尚智也是媒體工作者,個人名譽與社會評價是他立足公眾平台的根基,極易因貶抑言論而受創,審酌後判決吳子嘉賠償20萬元。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60514004570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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